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警方提示,
对此,不恶意造谣、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不轻信传言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经批评教育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该贴发出后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到案后,为了吸引眼球,36岁,
6月9日上午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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